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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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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390什么是编号?

二手房交易

我2005年买了别人的房子,属于医院的家属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只将房产证给我,签定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其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因为二手房交易原因,至今未办理过户手续,请问卖方及卖方的子女现在能主张他们的房产所有权,要回他们的房子吗。

咨询者:fa116201云南
[咨询时间:2010-03-04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10-03-04 12:18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合同是有效的,且已履行,房屋已交付,办理过户仅是附属性合同义务卖方若仅以此为由就想解除合同,理由是不充分的,其应继续履行合同。
吴庆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142435900
积分:885
]
回答时间:2010-03-04 12:29
吴庆江
关键点是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首先要看该房屋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是否家庭共同财产;其次还要看签订合同的是否全部共同共有人。如果共同共有人都签字了,则该合同有效,卖方及其子女就不能要回该房屋。
戴长洪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311003088
积分:1669
]
回答时间:2010-03-04 15:54
戴长洪
这需要根据你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确定。如果不存在协议被撤销、解除和无效的情形。如果没有的话,协议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虽然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卖方及卖方的子女不能主张该房产所有权。
单薇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15002265971
积分:16718
]
回答时间:2010-03-04 17:42
单薇
如果他们主张,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就是无效的。至于是否可以要回,要看对方的想法来定。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3-04 18:01
魏国鹏
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只是交易的形式问题,你们的房屋已经实际交付给你了,你也向对方交付了房款,合同已经成立了,任何一方都不能反悔,现在对方的子女无权主张要回他们的房屋所有权,因为房屋的实际所有权已经属于你的了。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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