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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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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364什么是编号?

公积金

北京的企业,不给公积金正常吗?

咨询者:fa116153北京
[咨询时间:201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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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3-03 17:19
魏国鹏
在北京市的企业,必须给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北京2009住房公积金年度(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缴存额上限为2682元。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代毅律师
[地区:河南-洛阳市
手机:13938807312
积分:118
]
回答时间:2010-03-03 19:48
代毅
为职工缴纳公积金是企业和义务,如果企业不交,可提起仲裁.咨询或委托请联系代毅律师13938807312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0-03-04 12:20
牛国荣
属于北京城镇户口的员工单位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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