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年)和我的母亲08年春节在舅舅家吃酒席,席上一位亲友(成年)因饮酒过多导致的肝中毒而死亡。
而我们两人在酒席吃到一半时便已离去,事发后第二天我们才得知此事!且我们两人席上并未饮酒。
09年6月2日法院判我家赔偿共计人民币6100元。09年6月2日法院判我家赔偿共计人民币6100元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这种情况我们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吗?因为事发是在我们离去之后的,且我们并未饮酒!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