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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312什么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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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法律咨询,刚签完3年合同,所在项目取消了。

公司要给调职其他部门,员工不接受,想离职,能拿到赔偿吗?

咨询者:fa116081北京
[咨询时间:2010-03-02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3-02 18:14
魏国鹏
所在项目取消了,公司因此给他调动工作岗位,属于公司的违约行为,劳动者提出辞职的,属于被迫行为,该种情形应该视为单位变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周光成律师
[地区:江苏-淮安市
手机:13064938045
积分:16037
]
回答时间:2010-03-02 19:00
周光成
公司要求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是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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