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协议中注明要得到不动产就要首先对老人养老送终,并承担红白喜事费用。
当事人不但没对老人尽赡养义务,也没承担红白喜事费,也没给老人养老送终,可以理解为对老人的遗弃。
请问可以剥夺其不动产的继承权吗?当事人只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