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1991年与男方结婚,结婚后男方经常赌博,外面找女人(但没证据)。
受害人1997被男使用家庭暴力后受害人想不开喝了洗洁精,男方家人没有送往医院便灌下四瓶醋不了了事。
不久受害人就精神有了很大的问题。不久受害人就精神有了很大的问题男方也没有带受害人就医也没有进行照顾把她赶出了家门,随后男方就到带上他们的两个儿子去广州,对受害人不理不问。
男方的家人也是如此。男方的家人也是如此(男方的家人还在家乡)这十几年来经常都是受害人的姐妹送食。
就在几个月前受害人出了车祸,在医院躺了几个月都是受害人的姐妹陪护。
中途得知男方现已居住在县城,多次吵闹后男方才去医院陪护。
现在受害人已经不在了,男方就赔偿金。现在受害人已经不在了,男方就赔偿金(男方??已结婚生子)请问这赔偿金该由男方所得的吗?请问现在想告男方,能告他什么?(听说男方有吸毒,现在还没有证据。
)谢谢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