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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有人酒后滋事,把滋事人失手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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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2658什么是编号?

KTV有人酒后滋事,把滋事人失手打死。

到ktv玩喝了酒,两个人喝了50瓶啤酒,酒后不给钱,后ktv人员与之发生口角,ktv 3人与之斗殴,ktv有2人拿了木帮。

后滋事2人1人受伤,在ktv员工送伤者去医院后,伤者死亡。

请问双方责任,该怎么判决!

咨询者:刘绢北京
[咨询时间:2011-12-31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武云飞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1179637
积分:20451
]
回答时间:2011-12-31 12:12
武云飞
答:仅从你表述来看,KTV工作人员是要付刑事责任的。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12-31 12:13
刘子若
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定性。建议聘请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1-12-31 14:18
阎书波
看打击部位,有可能是故意杀人,或者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Q Q2497652768
葛磊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3000601
积分:723
]
回答时间:2011-12-31 14:47
葛磊
这样具体看当时的情况,如果是正当防卫,可以不用负刑事责任,详情可以来电咨询葛磊律师
李厚墉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910753393
积分:403
]
回答时间:2011-12-31 16:31
李厚墉
您好,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或故意伤害罪(致死)。您应当尽快快委托律师介入,安排会见。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01-01 17:44
赵江涛
您好: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如果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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