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乡原有一个垃圾填埋场,距不到2公里在我们村又建一个垃圾填埋场,我们村旱田300亩,水田120亩,山林550亩,人口249口,两个垃圾场中间1000多口人,300多住户,占我村耕地90多亩,山林300多亩这事合理吗?谁敢给穷棒沟主持公道。
谁能给这249口人办一次天大事?天下那位仁君敢办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