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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赠予房产能否归一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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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2487什么是编号?

婚后父母赠予房产能否归一人所有

婚后几年,女方父母想赠送自己的房子给女儿,为保障女儿的利益,要求不分给男方,这种要求合理吗?该怎么办理。

咨询者:fa311838上海
[咨询时间:2011-12-31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12-31 09:20
陈晓云
女方父母的这种要求合理合法。指定赠与女儿的,属于女儿个人所有。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回答

2
桑德文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3954556149
积分:3032
]
回答时间:2011-12-31 09:20
桑德文
合理,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你办理房产证时办一方名字即可。
韦渊卿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3564445237
积分:5720
]
回答时间:2011-12-31 09:55
韦渊卿
只要将产证办理在女儿一方名下即可,通过赠与公证的方式(切记不能通过买卖的方式,否则要举证是婚前财产购买)。这种要求合情合理,本律师精通相关的公证业务,也成功处理多起过类似案件,如对于法律问题有不清楚的,本人上海律师,欢迎来电咨询,咨询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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