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个门面,租期合同上面写明是三年,租金一年一付,现在第二年到期了,房东说他要自己做生意,所以要收回门面。
请问这算不算违约,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正当权益。
合同的最后一条写明违约的一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