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有一公司,爸爸占百分之八十股份,是法人代表,但没有亲自管理,一直由姐姐管理,姐姐意外去世,爸爸委托姐夫管理公司,姐夫将公司财产转走,并 叫爸爸签一份协议,协议主要内容是“爸爸的百分之八十股份实际是姐姐出资,爸爸只是挂名”。
说签了这份协议就给爸爸一些钱,爸爸迫于无奈签了协议,事后很后悔。
姐夫的行为是胁迫但我们没有证据,如果打官司,法官判百分之八十股份为爸爸所有的可能性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