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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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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198什么是编号?

关于房产问题

我父亲死前留下三套房产,我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我母亲想各分一套姐姐、妹妹,我不同意请问一下这合法吗?

咨询者:fa115848江苏
[咨询时间:201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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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2-27 10:04
魏国鹏
该三套房产应该由所有继承人依法继承,你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你母亲、你、你姐姐、你妹妹一共四人,你们四人应该依法继承,如果你对你父亲生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你可以多分得一部分房产。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规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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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3906
]
回答时间:2010-02-27 10:50
父亲留下的房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应该先有你母亲分得一半,剩下的一半由你、你姐姐、你妹妹、你母亲平均分得。
律师于 2010-02-27 10:51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任聪芬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5964027812
积分:861
]
回答时间:2010-02-27 11:14
任聪芬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三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先析产由继承。其中一半属于你母亲的财产,另一半属于你父亲的遗产。你父亲的遗产应由你母亲和姐姐妹妹三人共同继承,原则上平分。
建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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