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想请教个问题,我一朋友前年向别人借了10万元钱,因无力偿还借款,对方去法院起诉了.07年9月份被强制执行了一次(拘留了15天),现在执行局又来找他了。
现在他还是没能力偿还,我想问的是在他会再次去拘留吗?(也就是说有每年执行一次的说法吗?)强制执行几次后会变成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