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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三个朋友合伙开了家美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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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1046什么是编号?

我与三个朋友合伙开了家美发店

我与三个朋友合伙开了家美发店,合同期限是2007年12月15日至2008年12月31日,这家店总投资40万,我占百分之二十,4万一股,共计人民币8万,其中某人为合伙经营负责人,其他股东不参与经营管理,现在合同到期我想退股,要求某人把开业前期装修购买物品等账目拿出,某人声称装修类票据已丢掉,无法对账(在店开业前期我就已经要求对方给我看装修成本之类账目,但是对方声称没必要,一直不肯把账目拿出),关于一年的支出和收入对方就只拿出了一张他自己写的单据,单据上表明今年的收入为亏十几万,我现在要求退股,对方却说没钱再支撑店里的开支要20万把店转让掉,现在我要退股,我该怎么做? 1.对方没办法把店开业前期的账目拿出来(装修,买产品,杂物类),我该怎么做? 2.现在店还没有转的情况下,我要求退股可以吗? 注:工商已注册 一年的营业收入和支出的账目有的 ,问题就是当时店内的装修和购买物品等的帐没有,对方拿不出来,说票据太多给丢掉了。

咨询者:gf332216青海
[咨询时间:2011-12-27
悬赏分:
解答数:1]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12-27 16:18
魏国鹏
1.对方要转让该店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方可,你不同意转让,他无权这样做。 2.对方拿不出合伙的账目,对合伙企业的亏损要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经营期限已到,你有权退伙,依法分割合伙财产。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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