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陈述,伤情构成了轻伤,法律依据是《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十二条规定: 口腔损伤
(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
(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嘴唇被打撕裂,上嘴唇唇线外缝了一厘米,唇内缝至牙跟约四厘米,下嘴唇内缝了约二厘米”的伤情符合该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构成轻伤。
(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
(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嘴唇被打撕裂,上嘴唇唇线外缝了一厘米,唇内缝至牙跟约四厘米,下嘴唇内缝了约二厘米”的伤情符合该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构成轻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