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您好!我今年因双方感情不和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80941什么是编号?

您好!我今年因双方感情不和

您好!我今年因双方感情不和,他对我大打出手,故我本人现已搬出去住,现在我想和他办离婚手续。

但还有一个问题,我有一个四岁的儿子,他现在问我要孩子的抚养费,我不知怎么办?因为我工作不是很稳定每年还要为孩子交三千左右的商业保险,叫我拿我也拿不出超过三百元,我毕竟还在外面租房子住,因为他什么也给不了我,原先住的房子是以我的名义贷的款,但是不是由我还贷是他的父亲,另外,他父亲为了安全叫我们都签字证明这房子是由他拿钱还贷,我签字了。

假如我想要这房子能给我吗?要钱能拿多少?

咨询者:wf007003甘肃
[咨询时间:2011-12-27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12-27 14:03
魏国鹏
1.如果离婚后孩子由他扶养,而你又无固定工作,你可以按照最低生活标准支付抚养费。 2.房屋已还完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2
钟晶律师
[地区:甘肃-兰州市
手机:13359471020
积分:5963
]
回答时间:2011-12-27 21:58
钟晶
你好,你有证据证明对方家庭暴力的话那么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至于抚养费那是要给的。但是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进行支付
张振芳律师
[地区:甘肃-兰州市
手机:13220463842
积分:450
]
回答时间:2011-12-29 16:32
张振芳
如果是以你的名义购买的,你有权利分割房产。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