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1、08年3月才签合同,公司应给你支付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2、合同为期两年,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公司约定二个月试用期,加上前三个月,达到5个月,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应按照你转正后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3、你持有的07年12月的工资发放签收单可以作为证据,其它的由用人单位举证。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登陆我的网站http://yinred.fabao365.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6号枫桦豪景A座6单元1001 (100053)
电话:13611365654 010-86839523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1、08年3月才签合同,公司应给你支付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2、合同为期两年,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公司约定二个月试用期,加上前三个月,达到5个月,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应按照你转正后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3、你持有的07年12月的工资发放签收单可以作为证据,其它的由用人单位举证。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登陆我的网站http://yinred.fabao365.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6号枫桦豪景A座6单元1001 (100053)
电话:13611365654 010-86839523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殷国丰律师于 2010-02-23 20:26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