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已经将房产分配给兄弟二人各自一套,弟弟理应获得一套,只是因为弟弟因户口问题无法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但是这并不影响弟弟的房屋产权问题。哥哥现在同时占有两套房产,侵犯了弟弟的物权,弟弟有权要求哥哥给与弟弟相当于房屋价值的经济补偿,或者配合弟弟将房屋出售,获得房屋价款后返还给弟弟。
1、在河北农村,父母生前已将家里的两套房子分别分给兄弟二人,并将房产证分别署名二人。父母去世后,弟弟后来将户口迁往外地,哥哥提出互换房产,并在村里朋友的见证下签订了房产互换协议。哥哥的房本已更名。
2、因弟弟的户口在外地,经咨询镇政府领导:就目前而言,农村房屋无法过户到城市人口名下。弟弟不能在房本上将哥哥的名字更改成自己的名字。
3、两套房子均在哥哥的名下。哥哥企图拥有两套房产。
请问律师:
1、弟弟如果可以上诉法院,依法获得继承权吗?
2、更换房产后,因弟弟不能在房本上将哥哥的名字更改成自己的名字,在哥哥不配合的情况下,弟弟可以出售房产吗?
3、还有其他方式可以解决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