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经济仲裁 > 

买了东西忘拿走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80309什么是编号?

买了东西忘拿走

在人参专卖店买了7袋人参,后发现少了一袋,回去店家那,店家不承认,我说要看监控,店主说只有公安局能看,如果报警后他那里没有的话要我赔偿1000元,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fa309807吉林
[咨询时间:2011-12-2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栗江利律师
[地区:河北-邯郸市
手机:13932039193
积分:1404
]
回答时间:2011-12-25 19:14
栗江利
如果民警能帮助你调取监控的最好,但是如果民警不帮助你调取的话,只能到法院诉讼了,至于他说的赔偿他1000元,没有法律依据,可以不给他。现在就是怕他已经把监控证据已经毁灭了。
孙喜春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5584435469
积分:14407
]
回答时间:2011-12-25 19:39
孙喜春
建议通过警方解决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