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好朋友向我借钱。我一个好朋友向我借钱由于关系较好,比较信任,当时就口头协议,就没有写借条,到了口头协议的日期,他就一直拖欠不还,持续了半年再要,他就不认债了,再后来打他的电话他不接,到他家也没有人。
最后实在不得已,请了几个朋友专门找了他一段时间。
找到他的同时把他本人和他的车请到了一个地方,在请他的这过程中没有用任何工具,也没有动过手。
请过来后他自动提出写借条并且用他的小车作为抵押。
就以上请他的这一过程到底犯法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