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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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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9367什么是编号?

劳动局是否合理?

本人发生交通事故,同时也已认定为工伤。

目前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还未解决,劳动局说工伤是赔偿民事赔偿未到位的差额,要想获得工伤赔偿。先要提供民事赔偿法院的判决书。

我这案子交警说可直接在交警队解决。无须上法院。

请问:

1、工伤赔偿差额。是否应该按赔偿项目来补?比如民事赔偿没有的而工伤有。工伤必须赔偿?

2、劳动局说必须提供法院的判决书才能获得工伤赔偿是否合理(只提供在交警队解决的终结书可不可以?)

3、我是湖北湖石的,这些规定是否因地而异?

谢谢!!!

咨询者:fa308776湖北
[咨询时间:2011-12-23
悬赏分:
解答数:1]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12-23 12:34
陈晓云
工伤保险是强制保险,工伤员工有权按工伤赔偿项目索赔,不受民事赔偿的影响。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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