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发生交通事故,同时也已认定为工伤。
目前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还未解决,劳动局说工伤是赔偿民事赔偿未到位的差额,要想获得工伤赔偿。先要提供民事赔偿法院的判决书。
我这案子交警说可直接在交警队解决。无须上法院。
请问:
1、工伤赔偿差额。是否应该按赔偿项目来补?比如民事赔偿没有的而工伤有。工伤必须赔偿?
2、劳动局说必须提供法院的判决书才能获得工伤赔偿是否合理(只提供在交警队解决的终结书可不可以?)
3、我是湖北湖石的,这些规定是否因地而异?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