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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问题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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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936什么是编号?

情感问题的纠纷

我女朋友有孕一个多月了,但是我们已经分手了,

现在她以孕要挟我和她要好,可是我不喜欢她,她说如果我不喜欢她的话,她就把孩子生下来,报复我。

我该怎么办?请各位律师帮下我,

补充说明:
请问我应该承担那些责任?
咨询者:fa115361广东
[咨询时间:2010-02-18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桑中华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726415557
积分:84
]
回答时间:2010-02-18 14:43
桑中华
你女友做法不妥,生小孩是双方共同决定的事情,但是你也要承担起责任来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2-18 17:20
杨汉卿
建议:协商解决为好。否则,孩子生下来,你需要承担抚养费的。
李春华律师
[地区:江西-南昌市
手机:15970440151
积分:4271
]
回答时间:2010-02-18 17:47
李春华
你可以和她分手。但是,她如果生下孩子,你必须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2-18 17:47
魏国鹏
你和你女朋友同居致使其怀孕的行为,不违反目前的法律规定,即法律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对方无权追究你的法律责任,孩子是你们双方的,任何一方生下来必须征求另外一方的意见,她无权单独决定生下来,因为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她无权在这种情况下强制你承担扶养的义务,如果她以此要挟你,法律不会支持她的主张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熊世松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5818390007
积分:10987
]
回答时间:2010-02-25 20:56
熊世松
可以和她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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