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跟他沟通了,我说我可以不要定金 了。我现在跟他沟通了,我说我可以不要定金 了但他就是不敢让步,我属于守约方是什么意思?如果他真告我故意拖延时间,我有什么办法能打赢官司吗? 再者,到时听说我们还要去房管所签合同的,听说到时会签阴阳合同。
如果我不同意思签阴合同,阳合同会造成业主多交几万元的税。
我们签买卖合同时说所有的费用是买方出的 ,但阳合同中产生的所得税是属于业主的所得,这个可以要求他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