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我母亲一直住着一间房管所的公房,房子里面有六个人的户口在里面,我母亲去世后,房屋承租人变更为我姐,当时没考虑后果,就在房管所签了字,同意变更她了。
实际房子我一家三口一直在住着,他们没有住。实际房子我一家三口一直在住着,他们没有住现在房子拆迁了,我姐领了150万拆迁款,我拿了75万,我觉得不合理,房子一直是我在住,她只是挂名,我现在能反悔吗,我能打官司告她吗,要求平分拆迁款,以我孩子的名义告她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