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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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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875什么是编号?

土地所有权

我在大概十多年前买了我家邻居的宅基地 后来那家的老人过世了 我也一直未使用那块地 前几年那家的儿子在那块地上盖了房子 因为当时买的时候很便宜 再加上我也不是很懂法律 而且两家关系也很好 我也就没说什么 但是那块地的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 我想问一下 如果遇到拆迁 像我这种情况能拿到那块地的补偿款吗?

咨询者:fa115248北京
[咨询时间:201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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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吴庆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142435900
积分:885
]
回答时间:2010-02-13 12:33
吴庆江
你能得到补偿。
从你的描述中可以看出:那块宅基地上盖的房子的房证是你的名字,那么宅基地证的名字也一定是你,因为我们国家的土地管理法和房地产法都规定了双证合一的原则,即房证和地证同属一个主体。这样你就是合法的权利人,补偿时你是当然的受偿主体。需要说明的是,你对那块宅基地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这是因为我们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决定的。我们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其他任何主体都不能成为土地所有者。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2-13 12:46
魏国鹏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的原则,不允许转让,你的房屋虽然让给那家使用,但是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属于你,只有你才是房主,属于被拆迁人,你有权获得拆迁补偿。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城市房屋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马国华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83387619
积分:1258
]
回答时间:2010-02-13 14:22
马国华
你买的是宅基地,他盖的是房子,应该看看现在村委会 登记的情况再分析拆迁问题。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0-02-19 22:12
赵江涛
能拿到那块地的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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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赵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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