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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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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84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赔偿金问题

我老公于2007年12月3日在机场被肇事车辆撞成右小腿腓骨骨折,至今肇事车主没有给任何赔偿,我老公的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陪护费、交通费等有票据的共4万多元,请问,我应该和肇事车主要多少钱合适?

咨询者:春雨北京
[咨询时间:2008-11-12
悬赏分:
解答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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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张蕴章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910718214
积分:838
]
回答时间:2008-11-12 09:37
张蕴章
你好,你的损害赔偿的标准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费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住院伙食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按照所在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人均纯收入,按20年根据伤残等级比例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114
]
回答时间:2008-11-12 09:48
你好,如你丈夫现已痊愈,那么按上述已经发生的费用要求其赔偿;如造成残疾,可在评定伤残等级后一并要求。
张涛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911056513
积分:160
]
回答时间:2008-11-12 10:10
张涛
具体应该向肇事车主主张多少赔偿,你首先应该知道的是有权主张哪些赔偿项目以及这些赔偿项目依据什么标准来计算。

  根据你的表述,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我认为你们有权要求肇事车主赔偿的项目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以上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你老公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若以后还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若你老公有固定收入的,按照他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若你老公的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若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你老公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交通费:按照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6、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提请注意: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其次,还应该结合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分担以及其他一些具体的实际情况(如是否伤愈、是否构成残疾等)来确定。

建议你将详细情况全面告知律师,或预约律师面谈,以获得更具体明确的答复,最大限度地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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