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栋房子,现在出租给本地的一家挺有名的医院,租的时候说好了16年.8年调整价格.当初口头有说到期间当物价上涨和房租差别大的时候可以调整价格,但是当初签合约的时候合约上就没有提到这点.现在我周边的楼房出租价格和我的已经差了7000块钱左右了,我想调下价格,当对方却称.合约怎么说就怎么做,口头说的不管他.我想知道下.这样的口头有没有法律效用,如果我上法院要求调整价格的时候需要怎么取证,需要录音这些吗?我该怎么办.如果没有录音...可以上法院要求调整价格的吗?合约还没到期,因为现在物价上涨太快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