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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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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7840什么是编号?

买房纠纷

一处房产老头死了,后妈有2006年遗嘱,女儿有2007年遗嘱,我付11万元,从后妈那买下房子,他们打官司,我怎么办?

咨询者:fa307365北京
[咨询时间:2011-12-18
悬赏分:
解答数:7]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12-18 19:38
陈晓云
等他们官司结束再继续买卖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回答

6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1-12-18 19:44
牛国荣
一般以后立的遗嘱为准确定,你从后妈手里买的房屋,你不知情的情况下,你属于善意第三人,你的权利应受到法律保护.
李厚墉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910753393
积分:403
]
回答时间:2011-12-18 20:08
李厚墉
还没有过户吧?该房屋的产权归属还没有确定,后来的遗嘱可以推翻前面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未经公证的遗嘱。他们需要经法院确定了产权以后才能买卖。如果房子判给女儿,那你们的合同就无效了。无效之后,你可以要求那个后妈返还房款,并赔偿损失。
谷友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901376758
积分:5267
]
回答时间:2011-12-18 21:01
谷友军
如已经过户,你构成善意取得,应该问题不大。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12-18 21:18
殷国丰
需等法院确权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后妈未取得房子所有权,你可以要求其退款。

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12-18 21:24
赵江涛
您好: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起诉稳妥;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12-18 22:30
刘子若
需要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才能确定。应当是后立遗嘱推翻前面的遗嘱,如果你已经过户房屋的,属于善意取得房屋,如果没有过户,后妈应当对你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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