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对于出租的房屋有安全保障的义务,你承租房屋中所配备的物品导致你受伤,可以要求房主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现在你不需要确定煤炉的归属,直接要求房东承担责任就行。
我在北京煤气中毒要法律支持 我在北京煤气中毒了,所用炉子是原来以前房客留下的,后来我入住了,取暧时发生中毒事件,请问这个煤炉的所有权归属,是不是应该是房东所有呢,因为 煤炉是上一年原来房客留下的,第二年我入住后这个炉子就在屋里面,房东并没有拆除该煤炉,我就用它取了暧,最后发生煤气中毒,并致伤残,我在网上也查了一下,网上说现在国家对遗弃物所有权并没有规定,那请问这个煤炉的所有权归属,是不是应该是房东呢,有什么法律依据吗,在法律上房东是否应该对我进行要赔偿呢。我和对方在当时时入住时没有签定租赁合同,所以也就没有合同可以证明这个炉子是不是包括进房东提供的设备之列了,我们只是口头上的协议,如果签了说炉子包括在出租屋内,就不成难题了,这种情况,我怎么指证对方的过错呢,还有现在我因为中毒的原因,记忆已很不好了。 联系电话号码13188525818 联系电子邮箱 xiaowei0367@163.com;
现在房东也说了,这是原来住的人留,但不承认是他们的,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定性是他们的吗
他们现在也承认屋内有煤炉我入住时,但就不承认是他们提供的,,我有网上也查过了,网上说这叫默示赠与,房东是有所有权的,但他们也不承担责任,要找赠与人承担,但我和原来留炉子的人也没有关系啊,我怎么找原来留炉子的人啊
,原来留炉子的人也没有赠与我啊,是赠与房东的,所以我只能找房东了,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求您了,您帮我分析一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