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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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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704什么是编号?

事故赔偿

我因经济困难无力赔偿对方,但法院又一次次传我。

我该怎没办。

咨询者:fa114914河北
[咨询时间:2010-02-06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2-06 14:41
魏国鹏
你无力偿还给对方,只能暂时终止执行了,待你有赔偿能力后再说,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周光成律师
[地区:江苏-淮安市
手机:13064938045
积分:16037
]
回答时间:2010-02-06 15:13
周光成
法院一次次的传你,你就一次次地到法院去。没有钱,应当有个好态度。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0-02-06 21:36
倪振杨
暂时没钱,说明即可!
陈立强律师
[地区:河北-唐山市
手机:
积分:680
]
回答时间:2010-02-07 18:54
陈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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