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关于农村房屋买卖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76577什么是编号?

关于农村房屋买卖

您好,我买本村村民平房五间已经七年了,我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户口不在家,小儿子户口在家已经结婚,在我名下还有一处房产,现在卖方想要回两间,但这五间房子没有过户,税我已经交纳,当时买的时候也办了房屋买卖契约,当时卖房的妻子没签字,现在对方已经起诉,我想问问对方能要回去吗?

咨询者:fa306179山东
[咨询时间:2011-12-1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12-14 23:10
魏国鹏
你可以向对方要回房屋。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王琮玮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466629113
积分:10151
]
回答时间:2011-12-15 12:56
王琮玮
1.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实际一户一宅的原则,也就是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此,你们的买卖协议可能无效。
2.但如果的条件需要另行申请宅基地,那么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3.对于以妻子未签字为由主张协议无效的理由不成立。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