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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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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591什么是编号?

房屋纠纷

我的合同期限是2009年10月3日 到 2010年 10月3日 一年的期限

合同里面没有写进违约的问题,他在合同期限没满退房属于违约吗?

并且那么承租方要求退当时的押金可以不退吗?

补充说明:
在交房的时候.我签订的合同..


一.出租时间及租金交付方式:
1.出租期限从2009年10月3日至2010年10月3日止。
2.租金交付双方商定每月租金为**元,乙方在入住前需一次交足三个月租金,以后每三个月为一个交付期,且必须十天前交纳。到期如不续租,需提前十天通知甲方。乙方若在签订日期提前退房,甲方不退回剩余租金。
二.为保证乙方在退房后所欠水,电费能按期按量交纳及房屋设施被损坏,防盗门钥匙等遗失所造成的损失能得到合理的赔偿,乙方入住前必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元整,乙方退房时以多退少补的原则结算乙方。


是否可以依据法律不退还押金?
咨询者:fa114695湖南
[咨询时间:2010-02-02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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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2-02 13:26
无论是什么性质的押金,你有权留置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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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2-02 13:46
合同未到期退房属于违约,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押金与你实际损失相当的情况下,你可以不退对方押金。

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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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月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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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2-02 14:11
滕月辉
合同未到期对方退房属于违约,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损失。
魏国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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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2-02 18:46
魏国鹏
承租人在合同期限没满退房属于违约行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对方交付的押金属于定金的性质,如果违约了,你有权不退还给他,这是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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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2-05 22:42
仲玉华
因承租方违约,押金可以不退。
张金源律师
[地区:湖南-娄底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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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2-08 22:00
张金源
合同未到期对方退房属于违约,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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