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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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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5747什么是编号?

加班费问题

我平时单位总安排我加班,请问法律对加班费是怎么规定的?

咨询者:fa989800福建
[咨询时间:201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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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4]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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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1-12-12 12:35
魏国鹏
关于加班费的法律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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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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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化平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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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1-12-12 12:48
雪化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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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1-12-12 16:43
刘子若
根据劳动法第41条、42条、43条和第44条的具体规定执行。
陈福猛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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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1-12-14 10:20
陈福猛
需要区分平时加班、周末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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