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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离婚了,可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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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离婚了,可我该怎么办?

我和老公结婚了5年了,经常吵架,我真的没办法再这样生活下去了,这样下去不疯也会跳楼!

他是广州的,我是江西的。

我们在结婚一年后买了房子,40多万,15年还清贷款,每月2300元/月,首付15万是他付的,以后就是两人一起供房。

房产证也写的他的名字。房产证也写的他的名字现在有一个4岁的儿子,我想问下,如果离婚,儿子会和我分开吗?还有房子,我能有份吗?

咨询者:fa114604广东
[咨询时间:201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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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31 18:10
魏国鹏
房屋的贷款你们在婚后共同偿还,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有你一半的份额;孩子年龄较小,跟随母亲生活对孩子成长比较有利,法律依据是《婚姻法》 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陈洪翔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28602815
积分:677
]
回答时间:2010-01-31 19:14
陈洪翔
房子你有份,但相对要少分一点,因首付的15万是他一个人付的。
小孩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看谁抚养小孩的理由更充分些,主要是考虑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
仲玉华律师
[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手机:15146366977
积分: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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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2-01 21:21
仲玉华
你好!如果离婚时,双方都想在孩子,法院会比较双方的情况,那孩子跟谁生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房子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会平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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