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和前夫离婚,离婚后女儿由我抚养。我于2008年和前夫离婚,离婚后女儿由我抚养当初离婚时我们商量是每月男方给孩子300元的抚养费。
现在我从农村出来在城市打工,孩子跟我在上幼儿园,因为在城市里什么消费都高,孩子的学费和生活费都让我吃力。
我和前夫商量想让他多给孩子点抚养费,他不愿意给。
我想咨询一下,孩子的抚养费有没有标准?我这情况能不能让他多给点?我能不能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