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路上,一年轻男子无证驾驶一个没有牌照的摩托车,相向行驶撞到一骑电动车女士,该女士被撞脱离电动车后晕倒,年轻人撞上摩托倒车镜上后便停了车。
经医院诊断,该年轻人轻微脑震荡,输了两天液便出院了,该女士脑震荡,第2腰椎骨爆裂骨折,胸椎第10关节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认为男子负主要责任,女士负次要责任。
该男子并为主动找被撞女士道歉及协商解决,该女士只住了40天医院就回家养伤了,总共养了4个多月还不能弯腰,被撞女士想要依据法律程序告该男子,请问像这样的事怎样解决最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