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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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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4759什么是编号?

伤残待遇

国企倒闭,六级伤残的临时工该享受哪些待遇?

咨询者:fa304362重庆
[咨询时间:2011-12-09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12-09 18:18
刘子若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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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马骏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5810303996
积分:6747
]
回答时间:2011-12-09 13:01
马骏
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再就业补助,以及一次性失业补助、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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