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其他 > 

故意伤害当时未报案,一年后报案有效吗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7475什么是编号?

故意伤害当时未报案,一年后报案有效吗

我朋友一年前被人用刀捅了三处,当时顾及朋友关系没有报案,现在报案还有效吗,如果失效还有别的办法追究那人责任吗?

咨询者:fa114496山东
[咨询时间:2010-01-29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29 16:12
魏国鹏
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是五年,你可以报案,没有超过时效。法律依据是《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故意伤害罪的法定最高刑是三年,法律依据是《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所以你朋友在五年内都有权利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巫许周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3960775251
积分:271
]
回答时间:2010-01-29 18:14
巫许周
现在报案也是有效的,不过有一些证据可能会较难收集。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