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承租人之间是租赁合同法律关系,应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现在政府出现了征用的行为属于不可抗力,你没有任何过错,解除合同后,不承担违约责任,只需将剩余的两年房租5000元退给对方即可。至于对方要求按现有投资和附属设备(包括锅炉、暖气、带锯、烘干房等设备)现在年租金可能二十四万元,另外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这是在你单方违约的情况下,需要你赔偿给对方的,但是你没有违约行为,不需要赔偿这些费用。
你只需向承租人退还剩余的租金,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八条规定: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你只需向承租人退还剩余的租金,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八条规定: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