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 > 

用期过了,没签订合同,开始逼我离开公司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74085什么是编号?

用期过了,没签订合同,开始逼我离开公司

我是2011年2月24日进入某家公司,3个月后试用期过了,但是未和我签订任何合同,一直到12月,公司开始正在逼我离开。

口头上说正在招人来顶替我的位置。口头上说正在招人来顶替我的位置没有很明显的语言叫我来开公司,公司给我正常的加金,工资也是打进卡里。

如果公司说要我离开的话,我要怎么办。

补充说明:
如果我去投诉了,公司不赔偿呢,公司选择拒绝赔偿的话怎么办,找了劳动仲裁的话,我是不是暂时不可以上班?
咨询者:fa303674上海
[咨询时间:2011-12-0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马骏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5810303996
积分:6747
]
回答时间:2011-12-07 10:03
马骏
应当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给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差额,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韦渊卿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3564445237
积分:5720
]
回答时间:2011-12-07 15:28
韦渊卿
没有签劳动合同,就说明你们之间不存在任何关于试用期的约定,单位严重违法,不仅要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你双倍工资,让你走也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建议先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只能申请劳动仲裁了。如还有不清楚的,本人上海律师,欢迎来电咨询,咨询免费。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312
]
回答时间:2011-12-09 16:46
您好。如果单位未和您签订任何合同,那么该单位从第二个月起就应当支付您双倍工资了。单位无故开出您,这属于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关系,您还应当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另外公司赔偿不赔偿只与法院的判决有关系,并不是说公司不赔就不赔的,您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等措施来保障判决的执行。很多劳资纠纷中的劳动者往往由于法律意识的淡泊,财力人力无法与单位相抗衡等原因导致个人权益的损失。我们这类案子做的很多,完全有信心帮您争取到您应得的权益。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