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 > 

酒后驾车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7402什么是编号?

酒后驾车

我在正常行驶中撞到一个酒后驾驶并闯红灯的一个摩托车,我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是否还要赔偿他误工费及精神损失等费用。

咨询者:fa114388河北
[咨询时间:2010-01-27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28 00:01
魏国鹏
你属于正常行使,对方酒后驾驶并闯红灯是引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该承担全部责任,你无责任。交通事故是根据双方的责任进行赔偿的,你没有责任,无须赔偿对方的误工费及精神损失等费用。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张宏图律师
[地区:云南-昭通市
手机:13508709534
积分:4635
]
回答时间:2010-01-28 09:14
张宏图
你无责任,道交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李红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009422535
积分:10348
]
回答时间:2010-01-28 09:35
李红伟
你好:
对于此次交通事故你并不存在任何过错,因此并不应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
郑吉文律师
[地区:北京-通州区
手机:13911825559
积分:2025
]
回答时间:2010-01-28 10:16
郑吉文
需要由交警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责任认定,然后,根据责任分担,确定具体赔偿范围及金额。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