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如果没有诈骗的事实,可以不予理睬,正常合同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警察是不会受理的。你们现在就是保存交易来往的所有合同原件及传真机,以后的通话最好都录音。具体情况及进一步应对方式你得拿你们的合同及所有材料到所里面谈。
我公司于今年9月至11月为张家口市xxxxxxx有限公司制作了2台高温电阻炉及配套设备,合同价62万元,订金及进度付款为银行承兑(票额共计45万)。
其他设备制作完成由东营直接运输到宣化,两台高温炉钢制外壳东营制作完成后,发到宣化,要求我公司组织人员现场砌筑。
我方在砌筑过程中按照其要求制作,在其后烘炉过程中出现了一定的问题。
我方本着双方在砌筑过程中都有一定责任,友好的处理原则,对善后问题出具退货和修复方案,退货分全退和部分退的方式,修复为我方独立修复,实用保证质量及工期,对方选择退货,并要求我方起草退货合同。
合同为将所涉设备退给我方,我方三天内退款,对方同意,12月4日传真方式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对方协助联系运输车辆并协助装货,具体事宜有我方现场人员与对方协商处理,之后对方又要求先打款。
5日我方人员传回话来说:对方说20万买通刑警来抓人,要告我们诈骗,6日传回话来,对方到山东济南已办理张家口市跨省抓人的手续。
我方如何应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