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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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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3824什么是编号?

如何维权

我是2003年下岗的,缴社会保险到2007年,由于原单位欠保险费导致我个人从2008年至今不能交社会保险,没有办法现只能替单位垫付,我是2003年11月被单位解聘的(有解聘合同),垫付原单位社保应到2003年11月,可社保局电脑资料显示单位欠费到2004年11月,这明显是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当时录错了资料,他们却说电脑里的资料信息错了也不能更改,只有把2004年原单位欠费补缴你才能交个人的社会保险,我不知该怎么办请求帮助!

咨询者:fa303416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12-0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王小宇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808084439
积分:1156
]
回答时间:2011-12-06 13:58
王小宇
找原单位出具证明,找原来一起下岗的同事,打印出他们的缴费信息。实在不行就起诉。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12-06 14:00
陈晓云
如解聘合同的,有权要求社保局更正,如拒不更正的,你有权向其上一级部门或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更正并办理社保缴纳业务。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12-06 14:18
殷国丰
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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