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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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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3811什么是编号?

人身伤害赔偿

遂宁农村户口50岁老太,乘广东到遂宁的大巴,途中于广东境内出事,在当地医院治疗21天,后鉴定为10级伤残,现车属方和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多少?如调解不成,可以在事故地起诉吗?

补充说明:
遂宁农村户口50岁老太(年均收入3800),鉴定为10级伤残(不是1级伤残),可以赔偿50万?精神抚慰金应该要多少?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的话,赔偿标准是按当地还是户籍地算?谢谢!
咨询者:fa303405四川
[咨询时间:2011-12-06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12-06 13:54
陈晓云
1、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侵权纠纷,可在原告所在地,也可在事故发生地,也可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2、10级伤残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10级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等等。 3、10级伤残赔偿金按受诉法院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倍计算,应该在几万元,可与当地的律师或当地的统计部门核实。 4、赔偿标准按受理诉讼的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可以在比较户籍所在地、事故发生地、被告所在地赔偿标准的基础上,选择赔偿标准高、诉讼成本低的法院起诉,以获取最大利益。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12-06 13:15
魏国鹏
按照当地的标准应该赔偿50万元左右,调解不成的,应该到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王小宇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808084439
积分:1156
]
回答时间:2011-12-06 14:19
王小宇
广东的标准要高些,按事故发生地的标准主张赔偿。精神抚慰金很低,几千元。赔偿总额共计在两三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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