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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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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373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判决?

2010年1月24日,驾驶员王某驾驶一辆货车在路上一个大转弯处撞上一辆停在转弯上的带兜面包车尾部,面包车驾驶员当场死亡。

从现场看,面包车是停在转弯处检修,驾驶员站在面包车车头处,面包车被货车撞上后把驾驶员挤压到右侧路坎脚,造成右胸部骨折肺损伤死亡。

但未打有危险警示灯,也未按规定在停车位置前后100米处设立明显标志(双方均证件齐全),请问公安机关会如何判决?

咨询者:fa114339云南
[咨询时间:201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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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杨波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8601053991
积分:1204
]
回答时间:2010-01-27 14:59
杨波
首先看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看是怎么划分双方责任。如果肇事方是主要责任,导致对方死亡的话,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附带民事赔偿。否则如果是主要责任以下,那只付民事赔偿责任。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27 15:12
魏国鹏
面包车的驾驶员没有把车辆停放在安全的位置上,也未打有危险警示灯,是引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面包车一方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货车的驾驶员未尽到安全驾驶的义务,应该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张宏图律师
[地区:云南-昭通市
手机:13508709534
积分:4635
]
回答时间:2010-01-27 15:18
张宏图
公安机关不作判决只作事故认定,面包车一方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货车的驾驶员未尽到安全驾驶的义务,应该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凭认定 书划分责任,由法院判决。
巫许周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3960775251
积分: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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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1-27 15:26
巫许周
首先,判决应由法院作出,公安交警部门只是对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如果交警部门认定你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那你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要承担民事赔偿;如果认定你对事故负次要责任,那你要按照责任划分承担民事赔偿,即10%至40%。如果认定你无责任,那你就不要承担任何赔偿了。
严青伍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911793354
积分: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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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1-27 16:23
严青伍
首先看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认定事故书,如果是主要责任,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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