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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不需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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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3721什么是编号?

需不需要还

甲向乙借款60万,盖了我公司的公章,(a4纸上)。

法人签名是甲自己仿签了我的名字,现在甲跑了,乙来找我还钱,请问我是不是要还,且全额?

咨询者:fa303292浙江
[咨询时间:2011-12-0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李小娟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810035709
积分:2068
]
回答时间:2011-12-06 10:31
李小娟
从书面证据来看,确实需要你来还钱。但是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全部事实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朱永志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957107276
积分:1994
]
回答时间:2011-12-06 14:55
朱永志
你好!关键的问题是款项到底有否交付?交付给谁了?通过何种方式交付的额?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北京中银(杭州)律师事务所
朱永志律师
杭州市省府路9号浙江省人民大会堂北四楼
吴健弘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588839313
积分:36569
]
回答时间:2011-12-07 05:26
吴健弘
首先,借款是支付给谁了?其次,伪造签名,借条未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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