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但现实生活中,这种现象比比皆是。加上工作难找,好工作更难找,劳动者不得不在用人单位面前委曲求全,不敢放下脸来和单位老板要钱,更不敢向当地劳动局和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考虑清楚后想不要手上的这份工作,那么完全可以向这两个部门主张自己 的权利;反之,只好好声好气地跟单位老板诉说自己的困难,看能否发善心给你付清工资。
你可要想好了再做决定,有疑问再联系我。
你可要想好了再做决定,有疑问再联系我。
过年了我的工资啊!公司先有20天工资押金,本来想不要的。
拿月底工资就好了,没想到啊,现在不仅最后一个月工资要拖欠,而且只发一半啊。
我该怎么办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