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遗产继承 > 

请教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73521什么是编号?

请教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

问题一: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是与继父婚后由小儿子(母亲亲生)筹资所购,并有购房凭证,另家庭成员中还有大儿子,大姐,二姐,如父母逝世后小儿子能否直接继承到房产?

问题二:房产证上能否写母子两人的名字?那么以后会产生房产继承的纠纷吗?

咨询者:fa303112湖北
[咨询时间:2011-12-05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12-05 15:28
陈晓云
1、小儿子所购房但登记在母亲名下的,如双方并无约定,则房屋归继父与母亲共有,儿子有权要求继父与母亲返还购房款。 母亲未写遗嘱的,母亲与继父的继承人都有权继承其各自的遗产。 2、可以写母子2人的名字,继承问题可约定,如无约定的,也会有继承纠纷。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回答

1
李小娟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810035709
积分:2068
]
回答时间:2011-12-05 15:25
李小娟
房产是两位老人的共同财产。如果想由小儿子一人继承房产,就需要二老立遗嘱指定小儿子继承。
即使现在在房产证上填写小儿子名字,一般也会认定为小儿子与两位老人共同共有这套房屋,仍然不可避免日后的继承纠纷。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