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 > 

不还借款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73380什么是编号?

不还借款

说好10天还钱利息是1000元,到今天还没还。说好10天还钱利息是1000元,到今天还没还借款日期是2011年1月2日。

咨询者:fa302944浙江
[咨询时间:2011-12-05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丁海江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83143091
积分:151
]
回答时间:2011-12-05 09:52
丁海江
合法债务利息,是可以支持的。你的案情叙述不清。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12-05 10:30
殷国丰
协商不成,起诉追讨!

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吴健弘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588839313
积分:36569
]
回答时间:2011-12-06 05:30
吴健弘
到期后,不还,可以起诉解决。
朱永志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957107276
积分:1994
]
回答时间:2011-12-06 15:02
朱永志
你好!如果金额不大,可以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要求对方还款;如果金额比较大,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建议立即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

北京中银(杭州)律师事务所
朱永志律师
杭州市省府路9号浙江省人民大会堂北四楼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