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应要求交警机关尽快作出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交警机关的责任认定才能确定赔偿,才能确定对方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010.01.12下午三点二十分左右,我爸骑着男庄摩托车被非机动车电动摩托车串道过公路花坛撞到,伤到后脑导致死亡!对方男女两人,女的脚断了!交警方的事故现场勘查的理论证据未知,但是有目击证人看到是对方冲撞我爸的车。
我想起诉,但亲戚朋友都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出现事故,甚至交警及相关部门都说起诉后结果不好,我很头痛。
交警提供的和解平台,对方口口声声说没钱,总之话说得很难听,甚至事发到现在半个月连个基本人道上的慰问都没有。
请问我爸需要负什么责任?非机动车应该负多大责任?打起官司责任怎么区分?能怎么打?打起来后能索赔多少?





